創建逾一甲子的「阿霞飯店」為台南老字號台菜餐廳,由創辦人吳錦霞與二弟吳炳雄、五弟吳壽春配合經營。
吳錦霞退休後,約定將實體店面經營權交棒給二弟之子吳榮燦,網路經營權則約定由五弟之女吳青蓉負責。(圖/資料照)▲台南「阿霞飯店」商標權爆爭議。
智財法院一審認定,吳健豪等人並未違背商定,但其旗下「錦霞樓」品牌易致使消費者混淆,此部門組成侵權,判決補償新台幣50萬元。案經兩造上訴,二審由智財法院合議庭審理。 離婚證人
此後,吳榮燦取得不動產所有權,並將實體經營交棒給三代吳健豪,另創「錦霞樓」,並獲得阿霞飯店斜對面的日治期間建築「鶯料理」委外經營權,開設「鷲嶺食肆」。
台南台菜老店「阿霞飯店」家族和談二代網售,三代實體經營。二代認為三代以網路行銷涉侵權而提告,一審訊賠50萬元,二審改判賠450萬元,經上訴,最高法院燒毀原判決,發還更審。經上訴,最高法院日前廢棄原判決,發還智財法院更審。
二審合議庭則認定,吳健豪等人未經吳青蓉贊成,擅用與「阿霞」、「阿霞飯店」相同或近似名稱進行網路發賣與宣揚,違背約定,判決吳健豪等人應連帶賠償450萬元。
吳錦霞過世後,二代吳青蓉認為,三代吳健豪等人違反商定,擅自於網路平台以「阿霞」、「阿霞飯館」等名稱行銷宅配商品、線上購物及接受媒體採訪,涉嫌損害商標權,遂向聰明財產及貿易法院提告,請求清掃損害並求償。
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6829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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